美國時間4月24日,美國總統(tǒng)喬·拜登簽署《H.R.815 - Making emergenc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for the fiscal year ending September 30, 2024, and for other purposes》法案,該法案集中在多方面的緊急撥款和政策調整,涉及對烏克蘭和以色列的軍事援助、對社交媒體應用TikTok的法律管制,以及針對伊朗和中國在能源領域的合作實施新的制裁措施。
特別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伊朗-中國能源制裁法》的通過,該法案的內容在國際政治與全球金融領域引發(fā)了廣泛關注。根據此法,任何涉及從伊朗購買石油、石油產品,或無人機及其零部件的金融服務,均可被視為觸發(fā)制裁的行為,顯著降低了對中國金融機構實施制裁的門檻。
按照美國《2012財年國防授權法》的規(guī)定,外國金融機構如果與伊朗央行或其他被指定的伊朗金融機構進行"重大金融交易”,美國總統(tǒng)必須對這些金融機構在美國的業(yè)務進行限制或禁止。新法案中對"重大金融交易”的定義進行了調整,取消了交易規(guī)模和性質的限定,幾乎所有涉伊交易均可能觸發(fā)制裁。
這一變化可能對全球金融市場產生深遠影響。首先,對于中國金融機構而言,這不僅提高了其國際交易的合規(guī)成本,還可能影響其與伊朗的正常商業(yè)往來。中國和伊朗在能源領域的合作有著長遠的歷史和深厚的經濟基礎,新的制裁法律可能會使這些合作關系受到沖擊。
根據新法案,美國總統(tǒng)需在法案頒布后180天內,以及此后五年內每年決定是否有外國金融機構觸發(fā)了上述制裁條件,并將結果報告給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和參議院銀行、房屋及城市事務委員會。這一條款意味著,相關金融機構將面臨持續(xù)的審查與不確定性。
盡管法案在眾議院的最終版本中增加了"基于相關事實和情況”的限定,留出了一定的裁量空間,但整體上看,該法案對中伊兩國的金融交易構成了明顯的制約和挑戰(zhàn)。未來,這可能促使涉及國家和機構重新考慮和調整其國際金融戰(zhàn)略和政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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