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東地區(qū)的商業(yè)樞紐,土耳其擁有著活躍且多元化的市場。盡管其為發(fā)展中國家,沿海地區(qū)的生活水平與商業(yè)活動卻較為發(fā)達,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然而,在中土之間的貿易活動中,雙方在諸多方面仍存在著一定的認識差距。面對多種潛在問題與風險,理解并掌握幾個核心注意事項顯得至關重要。
在中土貿易往來中,出現(xiàn)的問題中有相當一部分源自于商品質量的不穩(wěn)定。土商以其精明的商業(yè)頭腦和討價還價的技巧而著稱,但為了實現(xiàn)長期合作,穩(wěn)定的商品質量不可或缺。低質量的商品不僅會導致經濟損失,還可能破壞雙方的商業(yè)關系和信任。
單證的準確性在貿易中起著關鍵作用。任何的不符點都可能成為拒收、拒付的理由,即便是信用證付款也無法避免。土耳其銀行在開立信用證時要求100%的資產抵押,因此,若土商贖單,收匯幾乎能得到保證。
支付方式是貿易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尤其在與土商的合作中。在選擇支付方式時,我們可以參考以下幾種方式:
(1) 信用證:選擇信譽良好的開證行,遠期信用證亦可接受。
(2) 預付+電匯:由于開證費用較高,可以選擇預付一部分,余額通過電匯完成。
(3) 預付+托收方式:預付一部分,其余采取銀行托收方式,以避免過大的風險。
土耳其海關規(guī)定中,以下幾點值得出口商特別注意:
(1) 貨物到港后,在未收到正式的"拒絕收貨通知”前,不允許拉回或轉運貨物。
(2) 貨物在海關存放四個月后,將被視作無貨主處理,可能會被海關拍賣。
(3) 拍賣時,原進口商將成為第一購買人。
土耳其政府為減少進口商的低值報關和錯報商品,要求自遠東國家進口貨物的銷售合同和出口報關單需經土耳其駐華使、領館認證。這一點在信用證條款中尤為重要,務必在出口前完成認證手續(xù)。
轉售提單時,提單必須有第一收貨人的背書;若收貨人不肯背書,只能退回提單進行更改。
尤其是土耳其商人以個人財產抵押的個人匯票,存在較大風險。
土耳其海關碼頭費用相對較高,分為政府收取的碼頭倉儲費和船代理費用,滯期費用將顯著增加。
在土耳其市場上,小公司居多,注冊和倒閉都相對容易。因此,了解和驗證合作方的信譽和財務狀況顯得尤為重要。
在土耳其打官司通常耗時較長,費用較高。因此,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采取其他方式解決貿易糾紛,比如調解或商業(yè)協(xié)商。
最初發(fā)布于2023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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